庐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区农委 区发计委 区财政局)
为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合肥建设的意见》(合政[2007]1号)、《合肥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意见》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一)认真抓好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尽快编制本区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模式和布局,明确工程建设处数,将待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落实到村组和农户,建档立卡。区农委根据市饮水安全领导小组批复的可研报告和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报市水务局和市发改委审批。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根据市批复的实施方案,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设计。单项工程总投资超过100万元的,由市水务局审批,其它的均由区农委审批。
(二)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供水方式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是解决农村自来水入户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鉴于我区为合肥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水设施基础相对较好,部分靠近城区的区域,采取延伸城区自来水管网供水到户。
二是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兴建辐射井集中供水设施,并接入住户水管供水到户。
二、目标任务
一是2007年任务。计划解决25482人饮水安全问题,总配套投资993.8万元,其中市配套596.3万元,区配套397.5万元。
1、大杨镇以明发商业广场恢复点(630户约2000人)、龙王小区大龄青年恢复区(72户230人)、十张村小钱郢新农村建设点(120户360人)、大杨老街恢复点(40户120人)、草塘蔚老恢复点(150户480人)建设为契机,采取延伸城区自来水管网供水进村入户方式,解决境内十张村、大杨村、龙王村、草塘村等4个村(居)30个村民组788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共需配套投资307.4万元,其中市配套184.4万元,区配套123万元。
2、杏花村街道利用城市供水设施,在梧桐花园(456户1360人)、四泉花园(731户2100人)、电厂复建点(634户2000人)实施安全饮水建设工程。同时利用延伸城区自来水管网供水,解决该区域内7个村(居)28个村民组8092人安全饮水问题。工程共需配套投资315.6万元,其中市配套189.3万元,区配套126.3万元。
3、庐阳工业园区利用城市供水设施,在荣城花园复建点(1600户6000人)实施安全饮水建设工程,共需配套投资234万元,其中市配套140.4万元,区配套93.6万元。同时采取兴建辐射井集中供水设施,解决邵大郢居委会3个村民组240户918人饮水安全问题,工程共需配套投资35.8万元,其中市配套21.48万元,区配套14.32万元。
4、为避免重复建设,同时考虑到我区合淮路以西地区为水源保护地,水质较好,三十岗乡和大杨镇的岗西村、谢岗村、水库村计19786人饮水安全问题,待环湖北路扩建城市管网勾通后,利用城市供水设施,再全面实施饮水安全建设工程。当前可结合新农村建设,在五个新居点兴建辐射井集中供水设施,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1)大杨镇岗西村结合良余新村新农村建设,兴建辐射井集中供水设施,暂时解决220户750人饮水安全问题。工程共需配套投资29.25万元,其中市配套17.55万元,区配套11.7万元。
(2)三十岗乡结合陈龙村庄整理项目(165户494人)、陈龙村沈大冲复建点(40户约130人)、庙岗复建点(30户约100人)、东瞿大郢新农村示范点(311户1118人)等建设,兴建辐射井集中供水设施,暂时解决564户约1842人饮水安全问题。共需配套投资71.84万元,其中市配套43.1万元,区配套28.74万元。
二是2008年任务:庐阳工业园区利用城市供水设施,延伸城区自来水管网供水到户,解决境内尚店居委会5个村民组757人安全饮水问题;利用兴建辐射井集中供水设施,解决刘冲居委会3个村民组401户1427人饮水安全问题。共需配套投资85.18万元,其中市配套51.1万元,区配套34.08万元。
三、项目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区农委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市饮水安全领导小组批复的可研报告和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指导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是安全饮水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本区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实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区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配套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区卫生部门负责宣传、普及饮水安全知识、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监测;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监管及水质监测;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用地。
四、工程验收
项目竣工后,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及时整理资料,进行自验。自验要有受益群众和监督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和区农委负责人参加并签字。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市水务局提出验收申请。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建成的工程要设立标志,标明工程名称、建设时间、投入资金、受益范围、施工单位、监督单位、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等。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
“辖区管理、分级负责、部门配合”的工作原则和“组织领导、思想认识、工作措施、协调配合、政策保障、任务落实”六个到位的工作要求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的基本要求。三十岗乡、大杨镇、杏花村街道、庐阳工业园区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责任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落实办事部门负责本辖区饮水安全工作规划和实施。区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予以配合。
(二)规范操作
一是各责任单位要设立项目法人(或委托各责任单位办事部门),具体负责饮水安全建设的实施、临时建设用地的协调、施工现场问题的处理和竣工验收的组织等工作。
二是各责任单位在规划的基础上,将需要解决饮水问题的人数落实到村组、农户,逐村、逐户建卡片,按卡实施。
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利用各村(居)、公开栏公布工程建设内容、供水人口、投资预算、筹资办法、责任人名单以及向群众收取的入户工程的材料费和安装费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各责任单位要设立饮水工程资金专户,按工程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五是各责任单位要按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业务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庐政办〔2007〕20号)要求,规范实施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
六是对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各责任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严格实行监理制;对小型分散工程,聘请专门的监理单位和人员,根据工程的分布情况实行分片监理,并请受益农户跟班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