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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汛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7-10 16:45:52 点击次数:

 

各党总(支)部,各村(居),产业园,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当前防汛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防汛工作。一要高度重视小型水库、当家塘的防汛安全,加强水库、塘坝24小时防汛值班工作,开展巡坝查险,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二要加强镇域防涝工作,准备好机械,

遇突发性大暴雨时,及时开机排涝,防止发生内涝。三要做好特困户、危房户人员的汛期疏散工作,确保不出现倒房伤人事件。四要做好防汛突击队的组织动员工作,保持临险状态,一旦出现险情,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深入细致地开展防汛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镇蹲点干部要与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汛自查工作。主要查防汛责任制、防汛预案的落实情况等。同时,要加强对化工、建筑、房屋拆迁等高危行业的监控,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认真做好防汛及汛期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报告防汛及汛期安全生产信息,包括防汛人员调集、物资投入、转移人口安置、灾民生产生活安排、生产自救、卫生防疫等情况。上报信息须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信息报送采取传真与电话同步进行方式,报区防指办(设在区建设局),电话、传真:2640461

四、进一步严明防汛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纪律

防汛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重大突发险情或重大灾情,要及时报告。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防汛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防汛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大杨镇党政办公室

                              200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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