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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大杨镇农村奖励扶助制度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6-23 10:08:37 点击次数:

    为规范我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工作,保证奖励扶助资格确认工作的准确;高效和公平公正,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

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

    为贯彻区有关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安徽省农村部

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方案》,本着公

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成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实行奖励扶助政策领导小组。

    组诌 周业根

    成员:于海江、王学华、许晓梅、王龙梅

    二、调查对象

    1、范围

    本次调查摸底的范围是全镇范围内农业户口的年满60周岁的老人。

    2、内容

   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

    3、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且户口在本乡 (

);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充法规,规章或政策

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三、确认程序

    1、镇计生办包村人员与村专干一道对过录的拟奖励扶

助对象进行逐入入户走访、核实。在走访的过程中除对被走

访对象进行核实和补齐相关详细信息外,还应对可能遗漏其

它目标人群走访核实,若属实进行补登;

    2、村计生协会理事会评议。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村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小组对拟奖励

扶助对象的条件进行评议,并提交村计生协理事会讨论审议

后,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拟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 (目标人群)

名单;

    3、村民代表大会 (或村民议事会)对拟上报的奖励扶

助对象开展评议;

    4、村民委员会对拟上报的目标人群进行初审,村委会

主任签字后上报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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