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工作,保证奖励扶助资格确认工作的准确;高效和公平公正,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
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
为贯彻区有关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安徽省农村部
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方案》,本着公
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成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实行奖励扶助政策领导小组。
组诌 周业根
成员:于海江、王学华、许晓梅、王龙梅
二、调查对象
1、范围
本次调查摸底的范围是全镇范围内农业户口的年满60周岁的老人。
2、内容
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
3、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且户口在本乡 (
镇);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充法规,规章或政策
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三、确认程序
1、镇计生办包村人员与村专干一道对过录的拟奖励扶
助对象进行逐入入户走访、核实。在走访的过程中除对被走
访对象进行核实和补齐相关详细信息外,还应对可能遗漏其
它目标人群走访核实,若属实进行补登;
2、村计生协会理事会评议。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村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小组对拟奖励
扶助对象的条件进行评议,并提交村计生协理事会讨论审议
后,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拟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 (目标人群)
名单;
3、村民代表大会 (或村民议事会)对拟上报的奖励扶
助对象开展评议;
4、村民委员会对拟上报的目标人群进行初审,村委会
主任签字后上报乡镇;